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南滨路接烟雨路路口—烟雨路—四公里立交—江南大道—南坪隧道—长江大桥南桥头黄葛渡立交—南滨路—南滨路接烟雨路路口形成的合围区域。
长江大桥南桥头黄葛渡立交—江南大道—南坪隧道—四公里立交—海峡路—大石路立交—大石路—南城隧道—菜园坝大桥南桥头形成的合围区域。
菜园坝大桥南桥头—南城隧道—大石路—大石路立交—海峡路—鹅公岩大桥南桥头形成的合围区域(该区域内的中风险区除外)。
鹅公岩大桥南桥头—海峡路—四公里立交—学府大道—兰花路—美堤雅城南滨路路口—南滨路—南滨路接风临路路口形成的合围区域(该区域内的中风险区除外)。
二、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
(四)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做好审核登记,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五)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1次规范消毒。
(六)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七)之前合围区域内相关临时管控区域均以本通告为准。
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