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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①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②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办理地点
徐州市淮海文博园南,迎宾大道和昆仑大道交叉口;1~2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7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1月1日-7月14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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