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热点问题】
Q1:我想开个网店,想问一下个人经营网店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外,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
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Q2:我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需不需要重新申请一张营业执照?
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Q3:我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网店上应该怎么亮照呢?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
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下列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一)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出资总额等信息。
Q4:我的网店属于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类型,那我应该公示哪些信息呢?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以下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一)“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四)“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经营者公示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公示。”
Q5: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收费吗?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不收取费用。
Q6:我想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应该去哪里领取呢?
企业的默认领照人,根据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辅以面部识别,经过实名实人认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在手机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Q7:我公司地址是转租别人的商铺,我们适用于申报承诺制,但我不知道产权人的信息,该如何填写呢?
产权人信息是确定、核实房屋权属关系的重要内容, 采取申报承诺制方式登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包括产权人信息在内的房屋产权信息,对转租的房产,可指导申请人向转租方获取产权人信息。
Q8:几年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都丢了,可以注销吗?
执照遗失可以免费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作废。清税证明由税务部门提供,没有税收或者没有开户的由税务部门确认。详情可咨询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