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
通过海南警民通微信小程序开具!
省公安厅警令部科技通信处联合厅治安警察总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在我省警综平台、“海南警民通”小程序和“警务便民服务站”同步开发部署“无犯罪记录证明”功能模块,本省户籍及持有本省居住证人员可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也可以在“海南警民通”小程序和警务便民服务站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开具对象
1、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
2、虽然曾被公安、检察、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措施,但法院判决无罪的,不属于犯罪。
3、曾被处予行政拘留、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行为也不属于犯罪。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证明申请人是否有违法记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