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报推荐办法: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资格,通过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①中学和小学教师两个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2号)开展综合测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3号)开展综合测评;
②卫生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2]2号)开展综合测评;
③建筑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3]3号)开展综合测评;
④其他专业(系列)仍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的通知》(秦职改[1999]第3号)开展综合测评。
2、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各单位在报卷时,需提供本单位的公示报告(要求:写清公示范围、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结果)。
3、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均应为原件。
4、严格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双承诺”制度和申报材料审核盖章签字制度,由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对所有申报组卷材料,必须逐级加盖公章并由审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