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在同一户上,离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离婚手续及房屋权属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离婚一方申请迁出而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不同情形下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一、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进行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
1、 申请人申请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迁往他处所需要的迁移材料。
二、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愿迁移,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
1、 申请人申请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3、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办理;放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
三、离婚后要求户口迁回原籍(迁入集体土地)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村(居)委会出具实际居住、同意接收材料(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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