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才落户政策
近日,泉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为有意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等提供“秒批”“秒办”零门槛落户。泉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联合推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先落户、后就业”落户实施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有意来(留)泉创业就业的下列对象:
①高校毕业生;
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
可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至各县(市、区)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
1.“先落户、后就业”个人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①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技工院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报告;
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员请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4.若有随迁人员的,还应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到拟落户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办材料,并确定直接寄送或自行领取新《居民户口簿》等材料。
2.“秒批”“秒办”过程:
●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实行“秒批”,当场出具《落户通知单》,并负责将《个人申请表》、集体户户口簿户主页复印件、《落户通知单》、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证明等原件送至拟落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
*申请人也可携带上述材料自行前往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地派出所当场为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户籍在泉州市内的,实行“秒办”,当场办结落户手续。
*申请人户籍在泉州市外、省外的,按照公安部门户籍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结。
3.领取/寄送材料:派出所将新《居民户口簿》及申请人提交的户口簿原件等材料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收件地址,实现“一站式”服务。
*申请人选择自行到派出所领取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所领取。
四、相关咨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