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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 安溪县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3 02:54:30
The Beginning

  2022安溪县高校毕业生五大政策红利

  一、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申请对象

  首次在安溪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 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后首次在安溪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每人1万元,一次性发放,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途径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二、社保补助

  (一)申请对象

  首次在安溪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后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问起算)提出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 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不与《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泉政办〔2021〕1号)等规定重复享受。

  (三)申报途径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三、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 年内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初次创办(创办企业登记注册时间须为泉委办发〔2022〕5号文件下发后即 2022年6月19日之后)且正常经营3年内的小微企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应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对吸纳招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为创办企业的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吸纳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对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毕业生毕业一年内提出线上申报,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的 80%给予补贴,最多可补贴至该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满3年(自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起算)。

  (三)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四、实缴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等额资助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在我县初次创办(创办企业登记注册时间须为泉委办发〔2022〕5号文件下发后即2022年6月19日之后)正常经营3年内的小微企业。

  (二)资助标准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县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实缴税费(税收及教育费附加)地方留存部分(市、县两级财政留存部分)等额资助,最多可资助至该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满3年(自企业登记注册时间起算)。

  (三)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小微企业可于企业正常经营满3年前一次性申请,也可企业正常经营后每半年申请一次)。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吸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首次在安就业的我县民营企业,且企业应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毕业生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提出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中小微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民营企业补助标准为500元/人。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涌泉行动专栏线上申报。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

  (http://www.qzrcgw.gov.c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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