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优惠办法(试行)》: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指持有烟台“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办理程序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转)学(园)至我市就读的,携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学前教育科申报,经市教育局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协调县市区教育部门或直属有关学校办理入(转)学(园)手续。
第十一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园)一般需在集中受理时间(每年的4月初至6月底)申报,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申报。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园)可随时申报。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七天内(具体时间见当年发布的初中学业水平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携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经市教育局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办理。
第十三条 办理入(转)学(园)手续以及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填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志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层次人才及其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高层次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申请表》(《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园转学申请表》、《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普通高中志愿申请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