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算酒驾吗?
答:算!不只是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属于酒驾!是违法行为!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第四十二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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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往往更加危险。电动自行车启动速度快、车辆稳定性差、刹车易失控,且缺乏一定的安全保护装置。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在驾驶时的降噪设计,使周边的车辆以及行人无法及时地察觉并做出预判。以上这些因素导致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以电动自行车“肉包铁”的性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血肉之躯与坚硬的道路设施或者其他车辆相搏,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会大大增加,严重的甚至要付出生命代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