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略流程
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流程(具体办理时间以批次方案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1.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批次轮候分配方案;
2.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批次要求进行意向登记;
3.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
4.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
5.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查、评议、公示;
6.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
7.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确定租金补助比例;
8.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9.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复核并公示。
有关住房保障问题,您也可以拨打保障性住房服务热线:968383进行咨询
批次流程(2022年第4批)
一、意向登记
线下渠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线下办理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线上渠道: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栏目中的“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模块线上办理;或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中的“掌上办”模块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线上办理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23时59分)
提醒:意向登记线上、线下办理时间有所不同,请大家注意区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
二、公开摇号
时间:2022年12月2日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并公示。
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的包括:排序在1-2200号的申请家庭;排序在2200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以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
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三、申请受理
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四、后续审核公示及选房
申请受理结束后,各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之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