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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5 19:33:00
The Beginning

  根据句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制定了《句容市“金燕”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奖补实施细则》,现推出第四期《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

  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要求

  1.35周岁以下(2022年申报,需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全日制博士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全职科技型企业人才;

  3.2022年1月1日后来我市就业创业,申报时社保在我市科技型企业处于缴纳状态,并能保证缴纳1年以上。

  二、申报企业要求

  1.依法在我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科技型企业;

  2.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企业每全职引进一名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企业10万元资金补助(一名人才仅可申报一次)。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每年12月1日至12月底集中向“句容人才服务专窗”提交《句容市科技人才奖补申请承诺表》、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在我市企业就业的人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个税证明、银行工资流水记录等材料;在我市创业的人才还需提供工商股权证明、企业纳税证明等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2.审核。人社、人才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3.发放。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人才所在单位账户。

  五、其他事项

  1.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职工不可申报补贴,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继续发放。

  2.对材料弄虚作假、领取资金后社保缴费不满一年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福地句才”工程、“金燕来巢”计划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市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4.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无社保缴费记录,结束日期对照《中共句容市委 句容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G312以及紫东相邻区产业创新走廊“福地句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委发〔2021〕30号)执行。由市人才办、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1-87239006(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附件:句容市科技人才奖补申请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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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句容市  人才  实施细则  企业  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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