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解决各类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2022年继续开展第人才公寓的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微山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微人组发〔2020〕3号)中规定:已与我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公房且用人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下列人才之一,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人员;
(二)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三)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亦可申报入住。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使用A4纸张复印):
1、《微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主页、户口索引、家庭成员个人单页),未婚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事业人员入编通知或调入手续;
5、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其他要求
请你单位抓紧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所属人员,严格按照申报人才公寓的标准条件,做好人才公寓的申报、审核工作。
《微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审批表》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22年10月14日前报至住房保障中心(微山县阳光公园北首办公楼一楼105)
联系人:陈星旭 联系电话:15853727236 8229006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