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外来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类:
1.《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新生儿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有效期内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非萧山区常住户籍提供)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户口本原件上备注丧偶或墓地证明或公安(社区)开具死亡证明等)
6.申请人及成员有单位的开收入证明,无单位的出具本人收入具结书
7.申请家庭《资产具结书》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杭州市含萧山区)查档原件。涉及房产转让的,没明确转让时间的,需填写。
9.萧山区镇街批地建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萧山区农业户口或农转非户口或有拆迁安置的需出具)
10.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
11.萧山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有效时间需含申请保障月份)
12.申请人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社保(公积金)证明原件
14.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需含申请保障月份)
15.主申请人本人市民卡(社保卡)上的银行账号(需前往对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16.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温馨提醒:上述清单出于完整性考虑而制定,具体请综合个人及家庭、网报资料自动获取情况准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