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村(居)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一式1份;
2、中国农业银行存折或借记卡;
3、本人【结婚证】首页和次页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离婚或丧偶后无再婚的无需提供配偶的资料;
5、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提出以档案记载日期为准的,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认定材料),离婚或丧偶后无再婚的无需提供配偶的资料;
6、子女【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子女还需提交【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须提供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证实存在收养关系的户籍资料;
7、子女死亡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丧偶的还需提交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已退休的,还需提交【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退休证的须提供养老待遇证明材料(对2008年9月1日(含)后退休的申请人,不再要求提供退休证);
10、离婚、再婚或复婚的应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人为新迁入禅城区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迁出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①市内迁移的,提供迁出地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原件;
②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和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原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