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申请使用原车辆的号牌号码指南
一、办理条件: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办理材料:
申请机动车登记时申请,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三、办理流程:
提交机动车登记所需资料→业务受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受理申请之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1、办理地址:
①南海车管所南鞍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受理点,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咨询电话:86263166-1;
②南海车管所广物汽车城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一环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咨询电话:86263166-2;
③南海车管所保润工作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东区宝润会展中心,咨询电话:86311188;
④南海车管所锦源工作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村杏头过境路以西自建厂房2号,咨询电话:86802031;
⑤南海车管所岭南车天地工作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穗盐西路118号,咨询电话:85761608;
⑥南海车管所宝发工作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海八路谢叠大桥北侧(宝发二手车城1期),咨询电话:85590337。
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注意事项: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车主自愿换领粤E号牌,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无法使用原粤X、粤Y号牌。
5、须同一号牌种类,即新能源汽车不能申请使用粤Y原号牌,需要选择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6、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号码”等信息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信息一致。
符合法规规定的,才可以办理机动车新车注册或者二手车转让登记业务时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