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全民佩戴口罩倡议书如下:
一、公共场所全程戴
倡导在以下重点场所做到“凡进必戴”:
1.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托幼和托育机构等。
2.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酒店旅馆、宗教场所、文体场馆、娱乐和休闲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人员密集的企业生产车间。
4.厢式电梯等狭小密闭场所。
5.人员密集的景区、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6.飞机、高铁、火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
7.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
8.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场所。
二、重点人群必须戴
倡导以下重点人群在岗期间做到“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护士、后勤等相关人员。
2.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岗位人员。
3.直接接触邮政快递、外卖行业物品等岗位人员。
4.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
5.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6.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全民参与规范戴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规范佩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
1.建议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2.正确佩戴口罩,时刻牢记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4.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十大症状时,务必及时就医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四、党员干部带头戴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积极参与,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消毒处置。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提高佩戴口罩的执行力,养成随身携带口罩、出行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当好佩戴口罩的“宣传员”,积极动员周边人员充分认识佩戴口罩的重要性,消除“戴口罩无用”思想。
疫情防控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把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养成“全民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