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缴纳对象
所有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二、缴纳标准
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48元,职工医保费中划转52元
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4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50元
③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从其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中划转20元
三、支付范围
①住院最高限额(30万元)以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
②住院最高限额以下,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付部分医疗费(含起付标准);
③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
④享受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待遇后个人承担的罕见病药品费用;
⑤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医疗费。
四、起付标准
持证人员7500元
退休人员1.3万元
其他参保人员2.5万元
五、最高支付限额
60万元
六、报销比例
1.持证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 | 10万-20万 | 20万-40万 | 40万元以上 |
80% | 85% | 90% | 95% |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 | 10万-20万 | 20万-40万 | 40万元以上 |
75% | 80% | 85% | 90% |
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 10万-20万 20万-40万 40万元以上 70% 75% 80% 8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