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异地就医备案
一、 以下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人员。
(四)外出务工人员:指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流动人口本人在拟备案地区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五)异地就学人员:指在异地就读大中专学生。
(六)异地转诊人员:指经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确定的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诊断,或长期在省内其他市州居住经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诊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转往省外住院治疗的人员。
1.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此项业务的;
3.病情严重确需转省外就医的。
(七)自行前往省外就医人员:指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前往省外就医人员。
备注:以上序号(一)至(五)统称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异地安置人员”
二、办理备案方式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办理备案方式
一是线上(网上)办理。目前,有6种办理渠道,参保群众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或电脑端登陆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办事大厅个人网厅(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办理。
温馨提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不支持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人员。
二是线下窗口办理。城关区医保中心(庆阳路350号百安大厦8楼5区23号窗口);七里河区医保中心( 西津东路498号1号楼403室);安宁区经办机构(安宁西路500号社保大厅14号窗口);西固区经办机构(玉门街321号);榆中县经办机构(城关镇栖云北路271号4楼);永登县经办机构(城关镇胜利街59号);皋兰县经办机构(石洞镇名藩大道2003号人社局一楼大厅);红古区经办机构(海石湾镇平安路8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兰州新区经办机构(中川园区公共服务局一楼112室、西岔园区公共服务局民政社保大厅、秦川园区公共服务局秦川镇六墩村)。
(二)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城镇职工: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员登记页”;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城镇职工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市民证、老年优待证、社区证明、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城乡居民填写《兰州市城乡居民异地备案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外派人员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外派人员证明材料(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需提供派出单位营业执照);
4.异地转诊人员:提供具有转诊资质医疗机构审核盖章的《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申请表》;
5.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人员:填写《自行前往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承诺书》;
城乡居民:
1.异地长期居住、外出务工人员填写《城乡居民异地备案承诺书》;
2异地转诊和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人员所需材料与城镇职工相同;
3.异地就学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三、具有转诊资质医疗机构名单
1.甘肃省人民医院
2.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3.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4.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5.甘肃省肿瘤医院
6.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7.甘肃省中医院
8.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限肝病)
10.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11.兰州市肺科医院(限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