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车注册登记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等申请资料;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查验机动车的地点查验机动车。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已实现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联网的,免予交验机动车直接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二)查验机动车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到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注册登记。
➤其他规定
(一)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让的,还应当提供该车的原始发票,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国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但属于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不需提供该车的原始发票。
(二)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三)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纯电动汽车、纯电动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四)选取机动车号牌
1、“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选取机动车号牌;
2、到现场申请注册登记的,可以现场使用计算机确定机动车号牌;
3、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在原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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