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内地居民实行离婚登记“省内通办”的相关热点问答
什么是离婚登记“省内通办”?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江苏省内地居民便可以选择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江苏省内常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的常居地指:在江苏省范围内且你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也是你《江苏省居住证》的实际申领地。
我们是海门户籍,现都在上海工作,我们能在上海办理离婚登记吗?
不可以。上海市暂未开展婚姻登记跨省业务,故你们离婚登记必须回南通市域任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注:南通市域包含南通市区、通州、海门、启东、海安、如皋、如东、开发区。
我是江苏淮安户籍,在海门区工作,我们能在海门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吗?
可以。只要你符合离婚登记省内通办的条件,提交由南通市公安局签发的申领地为海门区范围的《江苏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你可以在海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我们夫妻都是山东省户籍,在海门工作,也持有南通市公安局签发申领地址为海门区范围的《江苏省居住证》,我们能在海门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吗?
不可以。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民事[2022]18号文件规定,最迟于2022年9月30日起实行的江苏省内居民离婚登记的通办业务只针对江苏省的内地居民,故你们的离婚登记必须回原籍(山东)办理。
我是海门户籍,老婆是四川人,我们现在在苏州工作,能在苏州办理离婚登记吗?
可以。按江苏省民政厅民事[2022]18号文件规定,只要你持有苏州市公安局签发的申领为苏州市内地址,并携带离婚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可以共同去申领地所管辖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和爱人都是启东市户籍,可以在海门办理离婚登记吗?
可以。2021年4月26日起,离婚登记已实行南通市域通办。因此,只要你们符合离婚登记市域通办的条件,就可以选择在海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选择南通市域内其它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