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在景区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此范围。
补贴对象
全职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在景区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市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
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标准
人才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次月,可申请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1)大专(高级工)人才,补贴标准500元/月。
(2)本科(技师)人才,补贴标准1000元/月。
(3)硕士学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补贴标准1500元/月。
(4)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才,补贴标准3500元/月。
(5)“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世界排名前 200 名境外名校人才,补贴金额上浮50%。
2、购房补贴标准
人才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5年内,首次在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购买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等性质),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1)普通高校本科(技师)人才,补贴标准5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 200 名境外名校本科人才,补贴标准7万元。
(3)硕士学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补贴标准15万元。
(4)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才,补贴标准30万元。
(5)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人才工程的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6)对景区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 200万元购房补贴。
(7)如所购房屋在景区辖区内,补贴金额上浮 5%。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看《景区人才新政“四大工程”“十五项举措”》 (扬景管〔2022〕59号)。
申报材料及要求
联系所在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乡街组织人事部门,获取申报材料,了解申报要求。
联系方式如下:
平山乡组织人事部门87305626;
城北街道组织人事部门87624665;
瘦西湖街道组织人事部门87757385;
梅岭街道组织人事部门8762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