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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哪些新冠药可以报销(宜昌哪些新冠药可以报销医保)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29 13:16:51
The Beginning

  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药品(感冒、止咳、清热)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执行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宜昌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717-6758197、0717-6311198

  临时纳入报销范围药品名单

THE END

TAG:药品  甲类  宜昌  比例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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