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时间
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可享受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的居民医保待遇,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不要错过时间。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参保方式
1.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如新生儿以及2022年度中断参保、临时性迁入的参保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先进行参保登记。
2.非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无需登记,缴费即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 20 世纪 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票据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银行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网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进入“公众服务”,点击“社保缴费凭证打印”,通过手机号验证,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登录江苏政务网—综合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链接“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index.html)。缴费人需要先注册个人账号,然后登录系统,点击“江苏社保电子票库”,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2022年12月30日(周五)18时起至2023年1月2日(周一)7时,因2022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结转和政策调整,医保信息平台暂停运行,在此期间各类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渠道关闭。
咨询电话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93.12345;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