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广东省扶持政策
文件依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2015〕95号)《广州市农业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函〔2018〕1508号)。
补贴对象:病害猪补贴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为具体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单位。
补贴标准:病害猪800元/每头,无害化处理80元/每头,病害猪产品按90公斤/每头折算。
补贴范围:对以下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标准给予补贴:(1)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包括经屠宰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脏器及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和修整后不可食用的部分;(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申报途径: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实施时间:2015年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