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
广州市扶持政策
文件依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20〕21号)。
补助对象: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
补助标准:
(1)经营主体连续三年每年每亩300元的落户奖励。“菜篮子”生产基地面积以海关备案或注册登记的面积为准。单个项目申报单位每年可获得落户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2)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且产品流通数量分别达到蔬菜生产基地1吨/亩·年、水果生产基地0.2吨/亩·年、生猪养殖基地5吨/亩·年、家禽养殖基地1吨/亩·年、水产养殖基地0.5吨/亩·年;未达到以上产品流通数量的生产基地,按照以上标准根据产品流通实际数量折算基地面积后申请补贴。
申报时间:落户奖励的起止时间范围是自“菜篮子”生产基地证书获证日期起,满三年后终止。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可申请起止时间范围内的落户奖励,每年可申请一次。
实施时间:自2019年5月7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