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珠海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签发的探亲签注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在港澳停留的时间有何规定?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香港(澳门)探望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签发的探亲签注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在港澳停留的时间有何规定?
探望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