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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人若已更换手机号码,可通过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自助变更原留存的联系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资格信息变更”,进入业务界面。
3.目前仅支持申请人联系方式变更,阅读须知后进入变更界面。
4.请确认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显示正确,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符合规范的手机号码,点击提交。
5.提交成功后,公租房申请人的原留存手机号码将自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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