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社保补贴个人怎么申请?
个人可以申请的社保补贴有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36个月补贴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一次性延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期限。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对象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创业对象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创业实体注销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首次在锡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创业实体注销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经营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特别帮扶
为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其稳定就业,上述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再次失业并重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被企业吸纳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仍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以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脱贫人口,可累计享受不超过60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