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结婚证办理指南
自2022年6月1日起,湖南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前往衡阳市范围内任一区县婚姻登记处即可办理,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①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④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办理材料
①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③现役军人办理结婚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④离婚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换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⑤丧偶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原有资料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网上预约可以减少排队时间,没有预约也可以直接去办理。湖南省婚姻登记预约入口
2、提交材料:结婚登记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提交结婚登记申请相关材料
3、受理: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当场审查,婚姻登记双方填写申明书
4、缴费:婚姻登记双方交纳9元工本费
5、登记:民政局进行登记,发放结婚证。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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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7月1日至9月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6月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3、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凡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可撤销婚姻除外)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