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社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六)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人),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人社部。获推荐人才项目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我局将按照《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与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1〕4号)规定给予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欧妹妹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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