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
拓展资料
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