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果夫妻一方已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能否“加名”呢?
如果登记簿记载的仅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需要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夫妻双方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武汉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武汉市不动产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申请“网上办”,也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等申请材料,到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共同申请办理。
注意:房屋在抵押期间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加名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房屋被查封的,须在解除查封后或查封期间届满后申请加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