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第一步 异地就医前:先备案
桂林异地就医符合备案条件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
2.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
3.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
4.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5.异地转院: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一)《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二)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本人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异地居住:居住证或其他长期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异地工作:单位(学校)外派工作(学习)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原件1份;
(4)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入院记录、住院证+门急诊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5)异地转院:提供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
(三)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参保单位集中办理5人以上(不含5人)异地居住(工作)备案的,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办理(点击此处进入)
第二步 备案成功后:办理就医及报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