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B类人才认定及补贴政策
B类人才认定
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B类人才,其中:
B1类: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创业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B类创业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杰出青 年基金项目完成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B2类: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非创业类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近5年获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江苏省“333”人才计划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人才、双创团队带头人;在锡高校领军型高层次人才。
B3类: 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类人才、江苏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锡高校骨干型高层次人才。
B类补贴政策
(一)购房保障
B1类: 首次认定后5年内,在我市市区范围(不含江阴宜兴)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给予 150 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以 4:3:3 的比例发放。
B2类: 首次认定后5年内,在我市市区范围(不含江阴宜兴)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给予 100 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以 4:3:3 的比例发放。
B3类: 首次认定后5年内,在我市市区范围(不含江阴宜兴)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给予 50 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以 4:3:3 的比例发放。
(二)健康医疗保障
1、建立结对专家制度。组建市级医疗专家团,提供咨询、会诊等医疗保障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2、提供优质诊疗保障。B类人才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在专家诊疗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医疗机构指派专人服务。
3、定期开展体检休疗。市、市(县)区层面每年组织各类人才代表开展健康体检、休假疗养。
(三)子女教育保障
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提供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子女入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园林旅游服务
免费游览本市直属公园景区,景区范围以当年无锡市园林卡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