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基本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
1.就业: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内就业的,且与所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
2.房产: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
3.公积金: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
4.学历:具有本科 (含)以上学历,或入选“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2016年10月17日前网站公告或答复中学历申请条件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温馨提示:
1.苏州市区包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
2.关于社保、公积金提醒
(1)正常缴纳,未停缴、断缴;
(2)公积金类型:机关事业类、甲类、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3)如动用过园区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摊还、提取等,无法申请公租房;
(4)如正使用园区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的,需停止提取业务后申请公租房。
3.申请人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 (海外学历、港澳台学历、军校等特殊院校学历和2001年前毕业的学历需认证后方可查询) ;
4.请家庭户需申请人为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已婚;
5.优先考虑毕业不满5年(含)的新员工;
6.优先考虑IC产业、软件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科研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汽车航空零部件、电子与信息产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旅游管理、商贸管理、商业服务、物流、投资金融、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