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门(急)诊
1、门(急)诊挂号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挂号交费,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输入密码)。
举例:挂号费50元,医保报销40元,其余10元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2、门(急)诊就医
3、门(急)诊费用结算
举例:某在职城镇职工参保人(已过起付线1800元),门诊缴费1260.92元,按规定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即本次门诊费用医保支付882.64元,个人支付378.28元。需个人支付的378.28元,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①持医保电子凭证交费,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输入密码。
②持社保卡交费,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密码(可预设限额免密支付)。
▶住院
1、住院登记
参保人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
2、出院结算
例如:某在职城镇职工参保人(未过起付线1300元),住院缴费3050元,按规定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5%,即本次住院费用医保支付1487.5元,个人支付1562.5元。需个人支付的1562.5元,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无论社保卡或是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均需要输入密码(可预设限额免密支付)。
▶小提示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修改密码、设置限额免密、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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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