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慈溪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最新政策
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随迁子女父母在慈溪市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慈溪市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到时详见“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各地完成我市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街道)及城区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以属地镇(街道)、城区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