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全部移交民政部门发放后,发放时间和银行账户是否会有变化?
答:社保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8日,民政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民政部门发放高龄津贴的账户原则上为本人市民卡关联的金融账户,故移交后部分老年人的发放账户会发生变动。
高龄津贴发放只面向浙江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籍转至省内其他设区市的老年人,按照户籍地高龄津贴标准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发放,户籍转至省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发放咨询电话
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
68665203(社保咨询电话)
59911816(民政咨询电话)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 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养老待遇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50元/月原由社保部门发放改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目前全市已启动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交接工作,请关注相关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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