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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22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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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贾汪区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贾政办发〔2020〕5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申报2022年度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3月20日

  三、申报范围

  2019年6月24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区区属企业及在贾汪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贾汪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引进当年首次社保未缴满6个月的,可跨年顺延至缴满6个月后申报。

  四、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区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二)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三)交通补贴。企业全职引进或在贾汪自主创业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四)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五、申报材料

  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3.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起近6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4.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5.申报购房补贴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区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

  6.申报租房补贴的同时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7. 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

  六、申报要求

  1、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大学生招引补贴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申请资格,不再予以补报。

  3、各项补贴凡在引进3年内(计算到月)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66889659 联系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25室

  附件: 1、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

  2、贾汪区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汇总表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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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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