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个人账户划入和使用:
自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月定额划入标准执行省直退休人员90元/月,并随省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在职转退休人员,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个人账户余额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也可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办理终止参保时,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一次性支取。
《实施办法》指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本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医保关系迁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个人账户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也可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一次性拨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