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上海共有产权房可以退出申请吗?
解答:可以。申请人自提出申请至复审通过并发布登录公告之前,因自身原因书面确定退出申请的,或因未在审核中止后的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证明材料的,初审或者复审工作相应终止,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核对机构终止核查、核对工作,并向申请人出具终止申请审核的书面答复。申请人自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出具终止申请审核的书面答复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拓展阅读:
购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同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人或者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并取得登录证明的,可以继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产权。其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机构可以按照依法分割共有物的方式,处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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