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桂林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
一个参保年度内在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800元。若是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超过了这一限额,超出的医疗费用将由个人支付。
报销比例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参保人在职和退休的区别,医保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参保人前往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在职人员可报销60%,退休人员可报销65%;
前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可报销55%,退休人员可报销60%;
前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可报销50%,退休人员可报销55%。
例子:如果一位在职的参保人在一家三级医院的门诊看病,目录内合规费用2000元,那么超出600元后的1400元,可以按照50%的比例报销700元,自己一共出1300元,剩下的500元报销额度在之后看病时可以继续报销。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期间,不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人员在门诊治疗相应疾病的,继续按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