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武汉可以办理湖北省内结婚登记吗?
可以。自2023年3月1日起,湖北在全省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湖北在全省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一)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方是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在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的,非军人方不是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三)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四)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五)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无需提供居住证,仍按各地“全市通办”要求执行。
(六)近年来,湖北省加快推进跨区婚姻登记。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实现了本市(州)内地居民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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