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象山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理条件一览
随迁子女申请对象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在6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在象山县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象山居住创业或务工、在本县没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人员子女。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等材料。
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入学的主要依据是居住证。凡年满6周岁,持有象山县范围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或电子卡式,简称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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