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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指南 台胞定居证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1 10:57:17
The Beginning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必须

份数

是否

需要

电子版

1

提交书面申请

1

2

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1

3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2

4

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1

5

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1

6

提交由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1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办理期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咨询办理电话

(0537)2960153

监督投诉

电话

(0537)3239995

救济渠道

向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太白湖新区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东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

THE END

TAG:台湾  济宁市  居民  太白  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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