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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解答汇总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6 1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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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解答汇总

  1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是哪些?

  襄阳市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特别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

  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2)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25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3)东津新区房源申请人可以放宽至在东津新区无产权住房人员。

  3.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原则是什么?

  (1)只租不售房源属于企业投资建设的,优先配租房屋产权人无房家庭,多余房源可面向市区无房家庭配租;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纳入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配租。

  (2)先租后售房源优先配租配售无房家庭,然后配租配售多孩、三世同堂住房困难家庭。

  4.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流程是什么?

  (1)发布房源公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结合平台公司收购的房源项目情况,发布房源信息。

  (2)申请受理。两种方式:一是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设在市民服务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其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市直单位机关人员申请: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所属市直行业单位申请: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所在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单位和行业的申请。二是无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人持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所在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提出电请,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 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设在市民服务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

  (3)组织配租。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看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通过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需求意愿,按照房源项目组织摇号,确定配租顺序号,摇号过程接受公证机关的公证。

  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摇号结果组织配租,配租结果报市保障性租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

  (4)后置审核。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配租结果的配租人房产信息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配租人取消配租资格并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告知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办理入住。申请人在接到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通知后 30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合同约定办理入住。申请人两次自动放弃签订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5.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人员在配租房源所在地区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是否受影响?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有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6.申请人如果正在享受公租房(含租赁补贴的),还能否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

  申请人退出公租房(含租赁补贴)后可按程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7.申请人家庭名下已拥有房改房、经适房、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还能否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

  申请人家庭拥有的上述住房,在人均住房面积不足 25 平方米的情况下,可按程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8.申请人夫妻双方若是配租对象的双职工,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名额吗?

  一个家庭仅一个名额。

  9.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是否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办?

  《房屋租赁合同》应由本人签订,但具有合法委托代理手续的可由代理人代办。

  10.申请条件中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市区”的查询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1)申请东津新区项目的,查询申请人在东津新区是否有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

  (2)申请其它城区项目的,查询申请人在市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是否有房广及房产交易记录。

  11.“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25 平方米”如何界定?

  以申请人申报的内容及单位审定为准。

  12.配租时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房源户型和楼层吗?

  申请人按照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确定的排序顺序,在提供的房源楼盘表内选择房源户型和楼层。

  13.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时,除了申请表、承诺书,还需要什么其他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除了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14申请人在获得配租资格后,如果对于租赁价格不满意或者其他原因改变意愿,该如何处理?

  申请人两次自动放弃签订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15.如果两名申请人选择了同一套房屋,该如何处理?

  根据摇号确定的配租顺序,排名在先的申请人有优先选择权

  16申请人如果成功匹配到房源,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申请人如果成功匹配到房源,应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五年后转为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约定交纳购房款。

  17.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什么?

  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 85%评估确定,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 70% 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涨幅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涨幅范围内。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结合楼层、朝向等情况制定“一房一价”,并在运营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租金价格报市发改部门备案。

  18.什么是“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只租不售”:房屋仅用于租货,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先租后售”:租赁满五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持有五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全部产权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19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装修情况是什么样的?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由承租人自行装修,承租人确需市运管公司装修的,需另行签订委托装修合同,并承担装修费用(市运管公司仅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标准的简单装修): 后期承租人退租的.退租时装修费用不予补偿。

  20.租约多久一签?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约签订年限为三年。

  21.租赁期内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是否能够转租、转借?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或者变相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2.如果申请人在配租完成后,还能调整房源吗? 前期交纳的租金能否与重新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交纳的租金合并计入购房款中?

  不能调整。申请人按政策退出已完成配租的房源后,如符合其他房源项目配租条件的,可按程序进行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与之前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能合并计入共有产权房购房款。

  23.申请人选择“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五年后购买全部产权,何时能够再卖出? 有无限制?

  五年租赁期满,房屋转为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房持有五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全部产权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24.申请人选择“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五年后购买全部或部分产权,是什么价格?

  按照项目配租时公示的一房一价表,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5.承租人租赁“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满五年后,申请购买房屋,前期交纳的租金如何处置?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五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支付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五年租赁期交纳的租金按以下方式执行:

  (1)房屋租赁满五年,若承租人需将房屋转为共有产权的,应于五年期租赁合同截止日前3 个月提出申请:经市运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五年租赁期内交纳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2)房屋租赁满五年,承租人未于五年期租赁合同截止日前提出共有产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不再享受五年租赁期内交纳租金计入购房款的优惠。前期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26.申请人选择“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五年租赁期内,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租该如何处理?

  前期交纳的租金如何处置?

  申请人在承租期内,不愿承租房屋需中止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提前一个月向市运管公司提出申请。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实际租赁期限不足 15 日的,按半个月计租:超过 15 日的,按全月计租。前期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27.申请人选择“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五年后不想购买,还能继续租住这套房屋吗?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可续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8.承租人租赁“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满五年后,如果预算不充足,选择购买部分产权的,最低需要购买多少比例的产权?

  首次购买比例不低于 50%,剩余产权应在共有产权持有五年内购买完成。

  29.申请人在租赁满五年后,选择购买全部产权或者是部分产权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能否贷款?全款、分期或银行按揭付款:如需贷款.按照银行政策支持的贷款产品执行

  30.承租人租赁“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满五年后,购买了部分产权的,后期的租金如何计算?

  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承租人应按照未购买产权比例支付相应租金,共有产权房持有的五年期间.租金不抵扣购房款。

  31.承租人租赁“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满五年后,购买了部分产权的,有无不动产登记证书?

  房屋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房屋共有产权证。

  32.申请人是否有户籍要求?

  无户籍要求。

  33如果申请人在租赁期内身故该如何处理租赁关系?

  可由共同申请人继续申请承租。

  34.如果申请人在租赁期间和共有产权持有期间,在襄阳市市区其他楼盘购买了商品房,租赁资格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

  35.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如果在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停车费及物业费谁来承担? 交费标准是否统一?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交费标准按小区物业管理协议统一标准执行。

  36.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如果在新建商品房小区的,水电气相关费用如何收取? 标准是什么?

  承租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收费标准向服务单位报装并支付相应费用。

  37.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承租人购买全部产权后,何时办证? 办证税费多少?

  承租人在共有产权持有五年,且购买全部产权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办证税费按照商品房交易标准承担相应费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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