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博士生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首次到我市工作,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户籍在南阳市的博士研究生。
补贴发放采取一次性申报通过后,每半年集中核查并统一发放的形式进行。
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助资金,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或个人申报,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本办法所需资金,涉及中心城区企业的,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涉及各县(含邓州市)企业的,由各县(含邓州市)财政承担;涉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涉及驻宛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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