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蓬莱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各级关于房地产市场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要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蓬莱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标准及范围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蓬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政策。“新建商品住宅”是指开发企业在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二手商品住宅”是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进行产权转让的国有土地性质商品住宅。
二、应提交的资料
符合契税减免标准的市民购房后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新建商品住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复印件;
3.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5.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二)二手商品住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6.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购房者要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点击下方附件链接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并填写《蓬莱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申请人携带申报资料,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电话:5665800)进行审核。
(三)发放。经区住建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后对符合标准的发放契税补贴。
四、有关要求
1.二手商品住宅,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在此期间,未签订网签合同的,享受契税补贴时间以蓬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中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申请人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并加盖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查询专用章);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享受契税补贴时间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此期间,凡二手商品住宅交易未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不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2.个人提供虚假证明违规享受契税补贴或以先领取契税补贴而后退房(退税)等方式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除追回政府补贴资金外,取消该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财政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后,不得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因法院判决等原因确需撤销网签备案的,需将补贴资金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