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医保如何办理?
取得太原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佳院待遇。
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凭新生儿出生证明编号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前,新生儿出生当年如未办理参保登记,次年取得太原市户籍的,办理参保并按次年筹资标准全额(含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部分)补缴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流程:先办理参保登记,到户籍地街道也可以办理,或者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公众号, 在首页点击“服务大厅”, 然后点击“公共服务”进入登录页面,选择“城乡居民”进入参保登记。选择城市及所属经办机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附件添加清晰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居住证照片,最后点击“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 ,选择自行缴费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就医管理:新生儿参保后,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待遇。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待遇。新生儿参保补缴后,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急诊规定给予报销,区分省内、省外。
费用结算: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院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结算;参保登记前在我市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携带:住院发票、出院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本市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单》。急诊报销增加材料: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